要申报的人员,请注意以下补充说明:
1、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下午5:00前;
2、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321办公室;
3、佐证材料复印件需要装订成册,编制二级目录(文章排列顺序尽量和申报表中顺序一致);
4、个人成果主要代表作需要全文复印(其他代表作只需复印首页),检索论文还需要提供检索机构的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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