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培养单位:
现将《2014年香港与内地高等学校师生交流计划》第二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:2014年6月1—10日
二、项目执行期:2014年7月1日—12月31日
三、申报项目需要提交材料:
1、《项目确认书》(内地高校须先与香港伙伴学校签订《项目确认书》,就项目具体内容和执行时间达成一致)
2、《项目申请书》
填报提醒:
1、附件均做了个别调整,请按照新附件申报。
2、申请书封面负责部门应是校港澳台办,第一页内地负责人需要加上校港澳台项目负责人。
3、所有申报材料请报送原件及电子版各1份。
附件:项目确认书-供参考
项目申报书
转自 det365官网网站港澳台事务办公室
2014年5月4日
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及时与学院科研秘书取得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