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评选2018年先进心理健康工作室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》精神,经研究生个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审核等环节,确定了校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推荐人选(按姓氏笔画排序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。公示期间,如对推荐人选有异议,请于2018年12月16日17:00前,将意见或建议如实反馈至华翔老师邮箱117234462@qq.com。
一、校级
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分子:
李行聿 张定娆 葛晓岩
二、院级
李玲 李逸馨 吴钱娇 杜田 张文琴 高贞 潘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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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2月14日